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文物局(简称市文物局)。市文物局是负责本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
(一)取消的职责。
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转变的职责。
1.强化为国家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中央在京文物和博物馆单位服务的职责。
2.加强培育、引导和扶持本市文物和博物馆领域相关产业健康发展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文物和博物馆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文物和博物馆公共资源共享规划并推动实施。
(二)负责本市世界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意见。
(三)指导本市博物馆的业务工作,组织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博物馆馆藏文物鉴定、登记、借用、调拨和交换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市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保护地下文物埋藏区的意见;负责出土文物的调用。
(五)负责管理本市民间收藏文物及其流通活动;培育、引导和扶持文物和博物馆领域相关产业健康发展。
(六)负责本市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认定的管理工作。
(七)依法负责本市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有关文物的违法违章案件;承担文物和博物馆安全工作的管理责任。
(八)负责本市文物保护的宣传工作;组织与国(境)内外的文物交流和展示活动。
(九)规划、指导本市文物和博物馆领域专业人员培训工作;组织文物和博物馆领域科学研究及交流、文物科学保护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组书记、局长 孔繁峙
1953年2月出生,河北省饶阳县人。1969年8月参加工作,1971年11月入党,大学学历,副研究馆员。曾任北京市文物出口鉴定组组长、北京市文物事业管理局文物处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文物商店党总支书记,北京市文物事业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北京市文物局巡视员,现任北京市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崔国民
1960年2月出生,吉林省吉林市人。1978年12月参加工作,1981年5月入党,清华EMBA硕士学位,高级政工师。曾任共青团房山区委书记、党组书记,房山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中共北京市房山区委员会常委、宣传部部长,中共北京市房山区委副书记,北京市文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现任北京市文物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于 平
1959年1月出生,北京市人。1978年9月参加工作,1991年3月入党,研究生学历,具有古陶瓷、玉器文物鉴定特长,副研究馆员。曾任北京市文物商店业务科副科长、科长,北京市文物公司副经理,北京翰海艺术品拍卖公司副经理,北京市文物局党组成员、局长助理、流散文物处处长、办公室主任、副巡视员。现任北京市文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纪委派驻市文物局纪检组组长张若妮
1954年6月出生,北京市人。1970年1月参加工作,1986年3月入党,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北京小汤山康复医院办公室副主任,市委宣传部基层工作处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现任北京市文物局党组成员、市纪委派驻市文物局纪检组组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丹江
1957年8月出生,北京市人。1976年3月参加工作,1978年12 月入党,大专学历,文博馆员职称。曾任北京市文物事业管理局文物处法制科副科长、主任科员、古建修缮管理处副处长、处长,北京市文物局办公室主任、党组成员、北京市文物局文物保护处处长,办公室主任、副巡视员。现任北京市文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向德春
1964年11月出生,湖南省澧县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入党,*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工业经济专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曾任北京市密云县政府县长助理、北京市密云县政府副县长、北京市密云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北京市密云县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中共密云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现任北京市文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郝东晨
1955年1月出生,河南清丰人,1973年12月参加工作,1977年1月入党,首都师范大学历史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政工师。曾任52954部队六连副连长、连长、二营副营长、司令部副营参谋;北京市文物事业管理局保卫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北京市文物事业管理局保卫处副处长、处长;北京市文物局安全督察处处长兼文物监察执法大队队长;北京市文物局副巡视员、首都博物馆常务副馆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北京市文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首都博物馆党委书记、法人代表。
副局长 刘超英
1958年8月出生,黑龙江尚志人,1977年7月参加工作,致公党党员。北京大学考古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历史学学士,副研究馆员,北京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曾任北京市文物局博物馆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调研员;北京市文物局博物馆处副处长、处长。现任北京市文物局副局长。
局级巡视员巴爱民
1953年12月出生,黑龙江肇源县人。1969年2月参加工作,1973年6月入党,大学学历。曾任国防科工委二十六基地长春测量站参谋长、站长,国防科工委副部长、部长,总装备部军务装备局局长。现任北京市文物局巡视员。
副巡视员田淑芳
田淑芳,1963年4月出生,陕西省白水县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入党,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北京建材工业学校教师,北京市文化局组宣处副主任科员、宣传处主任科员,北京市委组织部综合处、宣教政法干部处主任科员,北京市委宣传部干部处副处长、党支部书记,北京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主任兼集团本部支部书记、工会主席。现任北京市文物局副巡视员。
副巡视员 李青
李青,1954年11月出生,北京人。1971年12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入党,大专学历。曾任北京市文联作家协会副秘书长、秘书长、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北京市文联副局级干部,*作家协会第六、七、八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现任北京市文物局副巡视员,兼任北京作家协会副主席。
根据上述职责,市文物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对外联络处)。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议案、建议、提案、安全保密和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承担本市文物和博物馆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起草文物和博物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
(三)文物保护处。
承担本市世界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修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意见;负责文物保护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认定的管理工作;组织文物资源普查。
(四)博物馆处。
编制本市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博物馆管理工作;负责馆藏文物鉴定、登记、借用、调拨、交换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博物馆间的文物展示与交流活动;负责馆藏文物修复、复制、拓印的管理工作。
(五)文物市场管理处(文博产业管理处)。
负责管理本市文物市场和文物经营活动;负责文物拣选工作;负责接收和管理检查没收的文物;负责文物商店的设立审批;负责对文物商店销售文物的售前审核和文物拍卖企业拍卖文物标的的审核;指导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征集工作;拟订文物和博物馆领域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及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馆藏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
(六)考古科研处。
负责本市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研究提出考古发掘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保护地下文物埋藏区的意见;指导、协调建设项目中的考古发掘和文物保护工作;负责拟订文物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及本市重点文物科研课题的组织、申报和评审工作;负责组织文物保护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七)计划财务处。
负责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工作;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和绩效检查。
(八)组织宣传处(人事处)。
组织协调本市文物和博物馆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处以上领导干部管理;负责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工会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会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派驻。
市文物局机关行政编制5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处级领导职数11正(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工会专职副主席1名、离退休干部处处长1名)8副。
(一)市文物局的依法管理文物和博物馆安全工作的职责,由北京市文物监察执法队(市文物局安全督查处)承担。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北京市东城区府学胡同36号,最近的公交车站是“北兵马司”,有104路、108路等车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