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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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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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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新闻中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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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世界排名:
-
更新日期:
2022/4/24 9: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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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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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简介/*人民大学法学院

*人民大学是*一所著名的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大学,法学院是*人民大学的主要学院之一。韩大元教授任院长,曾宪义教授任名誉院长。
*人民大学法律系成立于1950年,是新*诞生后创立的*所正规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被誉为*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和“法学家的摇篮”,成为引领法学教育的重镇、凝聚国内优秀法律人才的平台和沟通中外法学交流的窗口。它也是*法学教育**院校“五院四系”之一[1]1998年,人大法学院在全国高校系统中*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并入*人民大学法律系的朝阳大学创办于1912年,当时被誉为“*较优秀之法律院校”,在*近代法学教育史上享有“北朝阳,南东吴”、“无朝(阳)不成院(法院)”的美誉。法学院设有43个研究中心(所),拥有“985工程”国家重点创新基地和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有国家“211工程”重点项目“*法制信息港”和综合性的法学实验实践教学中心。图书馆现有藏书30余万册,其中中文法律图书25万余册,外文法律图书5万余册,中文法律期刊1300余种3万余册,外文法律期刊80余种3000余册。法学院主办的学术刊物有全国核心学术期刊《法学家》、《*高等学校学术文摘 法学》(英文)、《人大法律评论》、《朝阳法律评论》等,并建成了“*民商法律网”等全国知名的网站。[1]
法学院形成了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是全国首批获准在法学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博士点和硕士点覆盖了全部的二级学科。拥有*重点一级学科(含所有二级学科)1个(法学)、*重点二级学科4个,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了**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含全部博士学位学科点)。拥有1个本科专业(法学),1个第二学士专业(知识产权),1个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点。学院自1950年至今已毕业学生两万余人,培养各类培训生、进修生、法官、检察官、律师、高校教师和国家机关公务员等30余万人。一大批毕业生已经成为共和国法治建设的优秀人才。现有在校注册学生3000余人,以研究生为主体,本科生约占五分之一。
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结构良好的教师队伍,其中既有一批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资深法学家,更有一大批在全国法律界和相关学科有影响的中青年法学家,先后有9名教授13次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过法制讲座。
人大法学院先后有10名教授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过法制讲座。学院现有教授和博士研究生导师70余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2名,长江学者3名,有50多名教师在国际、国内学术团体中担任重要职务。同时,人大法学院还聘请了60余位国际上著名的法学家和国内法律知名人士为名誉(客座、兼职)教授。
60年来,人大法学院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法律人才,并为法学事业的振兴和繁荣做出了重大贡献。在教育部2004、2009、2013年三次正式公布的全国一级学科评估排名中,*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全国法学学科中均排名*,并开始跻身于世界一流法学院行列。
*人民大学的前身是1937年诞生于抗日战争烽火中的陕北公学,以及后来的华北联合大学和华北大学。1950年10月3日,以华北大学为基础合并组建的*人民大学隆重举行开学典礼,成为新*创办的*所新型正规大学。从1950年至今,国家历次确立重点大学,*人民大学均位居其中。
学校是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直属于教育部,由教育部与北京市共建的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学校拥有17名第六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和学科评议组成员,有14名教授入选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人数居全国高校前列。

院长寄语/*人民大学法学院

六十年栉风沐雨,六十年风雨兼程,六十年弦歌不辍。作为新**所正规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人民大学法学院走过了近六十载光辉岁月,为共和国的法治、法学以及法学教育的生成与发展进行了艰苦的探索和不懈的实践。如今的人民大学法学院已经成为引领*法学教育的重镇、凝聚国内优秀法律人才的平台和沟通中外法学交流的窗口,并开始跻身于世界一流法学院行列。
执着的学术理想、雄厚的师资队伍、严谨求实的学风、高水平的法律人才培养以及丰硕的学术研究成果使人大法学院在教育部组织的两次学科评估中连续荣获全国法学一级学科*。在这里,我衷心感谢六十年来为法学院的发展付出辛勤劳动的各位老师,衷心感谢以人大法律人的自豪与责任为己任、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做出贡献的各位校友,衷心感谢曾宪义名誉院长、王利明副校长在担任法学院院长期间带领法学院全体师生在国内法学界取得领先地位、引领*法学教育走向世界方面做出的重要贡献。
今朝硕果累累,明日更加辉煌。我们正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我们要把增强学科竞争力与学术影响力作为常抓不懈的任务,加快推进法学院的现代化和国际化建设;以学生为本,培养具有现代法治理念、国际学术视野的优秀法律人才;我们要大力发扬崇尚学术的优良传统,继续营造良好的学术研究环境,促进法学研究繁荣,推动*法治进步,为国家立法司法实践提供智力支持;我们要放眼寰宇,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扩大国际影响;我们要以人为本,建设一支团结、高效、富有使命感的学院运行管理团队,认真履行法学院教育、科研、社会服务职能。朋友们,“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人民大学法学院建设发展更加壮丽的画卷正在铺展。让我们携手同心,高歌猛进,共同开创人大法学院更加美好的明天!
*人民大学法学院 院长:韩大元
2009年5月

现任领导/*人民大学法学院

院长:韩大元
党委书记:林嘉


副院长:龙翼飞、胡锦光、时延安、杨东
党委副书记:郑小敏、杜焕芳

荣誉奖励/*人民大学法学院

我院蝉联教育部学科评估法学一级学科排名*
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荣获“2009年度首都维护消费者权益突出贡献奖”
我院荣获全校2009年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表彰乔鹏荣获先进个人称号
我院6个项目入选2009年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建设立项项目
我院朱景文等15位教师荣获第三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
我院“法律经济学”等四门课程被评为*人民大学2009年校级精品课程立项项目
我院十二位离休教职工获学校党委颁发的入党六十周年荣誉证书和奖章
我院在首届“京城四校法学院羽毛球友谊赛”中折桂
我院“法学案例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工程”荣获*教育教学成果奖
王利明教授等申报的《法学案例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工程》获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我院胡大路同学在2009届“毕业十星”评选中获“文艺之星”荣誉称号
*人民大学“五·一”劳动节表彰大会隆重举行 我院教职工受表彰
我院王轶教授在“*人民大学第五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喜获佳绩
我院2006级刘文杰获得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预防艾滋病青少年爱心大使荣誉称号
证据学教研室多位师生在市级论文评比中载誉而归
王利明教授《物权法研究(修订版)》(上下卷)入选第二届“三个一百”原创出版工程人文社科类入选书目
证据学教研室多位师生在市级论文评比中载誉而归
黎建飞教授获北京市教育工会优秀论文评选一等奖
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举行会议 曾宪义连任社科委副主任,王利明、余劲松连任委员
我院奥运志愿者在“我说奥运”征文比赛中喜获佳绩
我院王利明教授当选*法学会副会长
我院党委副书记郑晓辉等荣获2008年度首都高校社会实践先进工作者称号
第二届“李宁杯”首都法学教授羽毛球赛举行,我院老师获得优异成绩
学校2008年度国防生工作总结会召开 我院多名国防生受到表彰
王利明同志任*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
潘文军副教授当选*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专业委员会常委
我校表彰2008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及其指导教师 我院两名博士研究生获奖
我院邓晓明等十名同学获得2008年度蒋震奖学金
我院团委书记郑小敏被评为“2007-2008年北京市高校优秀辅导员”
我院李艳芳教授当选为*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分会副主任委员(副会长)
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举行会议 曾宪义连任社科委副主任,王利明、余劲松连任委员
我院2007级本科宿舍荣获我校宿舍风采大赛“*精神风貌奖”
我院同学在学校第二十三届“一二·九”合唱节中荣获*组织奖
我院王利明教授获准200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立项
我院王轶教授获得霍英东教育基金会基金资助奖励
我院董安生教授、刘俊海教授、杨东副教授分别当选为*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常务理事、副秘书长
我院多位教授荣获第二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
我院范愉教授荣获第二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
我院多位教师成果荣获北京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我院同学在校第十届“创新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创佳绩
我院多位教授荣获首届“*法学优秀成果奖”
刘俊海教授当选为*工商行政管理学会常务理事
我院代表队获得第六届“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辩论赛第三名
*法学会向我院发来感谢函致谢我院师生
我院代表队获得第六届“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辩论赛第三名
我院朱莉、冯琳获基德奖学金 石佳友、郑爱青老师出席颁奖典礼
*法学会向我校发来感谢函致谢我院教授
我院羽毛球队获得人大羽毛球团体八强邀请赛冠军
我院三名同学被评选为“首都教育系统奥运工作优秀学生”
我院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荣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创意金奖”
《国际商事仲裁法》课程荣获教育部和财政部2008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我院徐孟洲教授当选为*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朱大旗教授当选为研究会常务理事
我院2006届毕业生竺效获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提名奖
我院五位2008级本科新生获评“八三法学助学金”
我院章耿源同学被评为“北京奥运会、残奥会优秀志愿者”
奥运村运行团队收费卡业务口致信感谢人民大学志愿者
海淀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致信感谢我院志愿者
朱景文教授主编《法理学》被评为普通高等教育精品教材
学校保卫处致信感谢我院学生
奥组委新闻宣传部致信表扬我院两名志愿者
我院刘宝坤等十名同学获得2007年度蒋震奖学金
我院朱景文教授、谢望原教授、李琛副教授分别荣获北京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黎建飞教授获北京市教育工会优秀论文评选一等奖
我院朱景文教授 谢望原教授 李琛副教授分别荣获北京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我院民商法教研室荣获北京市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人先锋号”称号
我院荣获“*人民大学先进集体”称号
王利明院长当选“2007年度法制新闻人物”
王利明院长当选“2007年十大年度法治人物”
我院许崇德教授、张希坡教授获第五届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奖
“人文社会科学影响力评价报告”公布 我院王利明教授、高铭暄教授位列法学学科前十
法学院团委荣获北京市2006年“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我院学科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国家重点二级学科增至四个 法学学科获批国家重点一级学科
我院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我院王利明教授、林嘉教授著述入选“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工程
王利明院长当选2006*十大教育英才
刘俊海教授荣获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范愉教授、朱景文教授获得北京市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曾宪义教授主编的《法律科学文库》荣获*首届“中华优秀出版物奖”
杨建顺教授、韩玉胜教授分别荣获“2001-2005年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和“2001-2005年北京市教育系统…
《*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王利明教授主编)荣获第四届*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法学类一…
锦光教授、韩大元教授主编,刘飞宇副教授参编的《*宪法发展报告》(1982-2002)获得第四届*高校人文…
我院15名教师荣获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
韩大元教授获得“2006年*教学名师奖”
王利明教授的专著《民法总则研究》荣获第十四届*图书奖
曾宪义教授等主持的《*法学教育教学改革实施工程》荣获*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王利明教授等主持的《民法精品课程》荣获*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我院2005年度获全国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荣誉称号
我院获2005年度先进党委荣誉称号
*人民大学法学院排名全国法学学科*
*人民大学法学院荣获国家授予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我院获1998年度先进党总支荣誉称号
我院获2001年度先进党委荣誉称号
我院获2003年度先进党委荣誉称号
曾宪义等五位教授荣获优秀教学成果国家奖
高铭暄等五位教授荣获优秀教学成果国家奖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2002年获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优秀教材一等奖
高铭暄教授主编的《刑法学原理》三卷本荣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二等奖
张希坡教授主编的《*革命法制史》荣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二等奖
《*审案例要览》荣获“1983-1993年优秀法学著作一等奖”*名
《*审案例要览》荣获北京市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特等奖

所获殊荣/*人民大学法学院

走上共和国的*讲坛
刘春田教授为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专题讲座
王利明院长为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讲解物权法
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第四十次集体学习 王利明院长讲解物权法相关问题
史际春教授参加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学习讲座并担任主讲人
林嘉教授主讲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法制讲座
孙国华教授1985年为中共中央书记处讲授法制课
许崇德教授1998年6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的首次法制讲座上授课
高铭暄教授1998年10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的法制讲座上授课
龙翼飞教授1998年12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法制讲座上授课
龙翼飞教授1999年8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的法制讲座上授课
郭寿康教授2000年10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的法制讲座上授课
王利明教授2002年2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的法制讲座上授课
许崇德教授在“首都各界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实施二十周年大会”上发言
许崇德教授为中共中央政治局讲解《认真贯彻实施宪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王利明教授2004年4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的法制讲座上授课
王利明教授2004年4月为中共中央政治局授课

名誉教授/*人民大学法学院

·万鄂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马 原 *人民法院前任副院长
·王胜明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王景荣 *人民法院前任副院长、中央政法委员会前副秘书长
·公丕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南京师范大学前任校长
·田期玉 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部长
·石泰峰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
·任建新 全国政协前任副主席、*法学会前任会长
·刘复之*人民检察院前任检察长
·刘家琛 *人民法院前任副院长
·孙琬钟 *法学会前任常务副会长
·江必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
·张文显吉林大学党委书记
·张 军 司法部副部长、*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张 穹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张 耕 *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一级大检察官
·张思卿 全国政协副主席
·杨景宇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主任
·肖 扬 *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
·邹 瑜 原司法部部长、*法学会前任会长
·邹哲开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副主任
·罗 锋 公安部前任副部长
·罗豪才 全国政协副主席、*人民法院前任副院长
·姜 颖 全国人大常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前任局长
·姜 伟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
·祝铭山 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人民法院前任常务副院长、一级大法官
·胡康生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唐厚志 *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席
·唐树备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常务副会长,海峡两岸关系研究中心主任
·唐德华 *人民法院前任副院长
·顾昂然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前任主任
·高卢麟 国家专利局前任局长
·尉建行 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
·曹建明 *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一级大法官
·曹康泰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
·梁国庆 *人民检察院前任副检察长
·鲁 平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前任主任
·端木正 *人民法院前任副院长
·蔡 诚 司法部前任部长
·安守廉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东亚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马赫穆德·谢里夫·巴西奥尼 国际刑法协会主席、教授
·保罗·布歇法国行政法院大法官
·史蒂芬·布莱登巴赫法兰克福传播学研究所主任、法兰克福维德林纳大学法学院教授
·陈弘毅香港大学法学院教授
·钟期荣 香港树仁学院校长、博士
·阿道夫·迪茨 马克斯-普朗克学会外国与国际专利、著作权及竞争法研究所所长
·葛维堡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美国前总统克林顿特别代表
·诺伯特·豪格德国国家专利商标局前任局长
·格鲁夫 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埃利希·豪依赛尔 德国国家专利商标局前任局长
·博克哈德·汉斯 德国图宾根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田中和夫日本立命馆大学法学部教授
·久冈康成日本立命馆大学常务理事、教授
·克劳斯·辉勒 德国巴斯夫公司专利商标和技术转让部部长
·胡鸿烈 香港树仁学院校监、全国政协常委、大律师、博士
·小口彦太日本早稻田大学常务理事、国际部部长、法学教授
·梁美芬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李世光联合国秘书处法律顾问办公室首席法律顾问、法学博士
·克里斯蒂安·路易特 法国艾克斯-马赛法律、经济与科技大学名誉校长、欧亚研究所主任
·玛瑞莉·戴尔玛斯·玛蒂 法国大学研究院院士、巴黎-大刑法学教授、国际刑法协会副主席
·松浦晃一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
·长田丰臣 日本立命馆大学校长
·梁定邦 香港大律师
·西原春夫 日本早稻田大学前任校长、青少年育成国民会议会长
·西村清次 日本立命馆大学理事长、法学教授
·沼田安宏 日本东京沼田律师事务所所长
·奥岛孝康 日本早稻田大学前任校长、法学教授
·米切尔·沃森菲尔德国际宪法协会主席
·约尔根·沙德 德国专利商标局局长
·森清范日本京都清水寺贯主、北法相宗馆长、宗教法专家
·史蒂芬·苏本美国东北大学法学院教授
·皮埃尔·特律什 法国*法院前任院长
·王贵国 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教授、前任院长
·吴绮剑 美国东北大学法学院教授
·佐藤文男日本专利局前任审判长、审查部部长、专利局工业产权研究所所长、科学振兴财团理事
·威因弗雷德·哈塞默尔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副院长、著名刑法学家
·松宫孝明 日本著名刑法学家

名誉博士/*人民大学法学院

·古斯塔沃·诺沃亚·贝哈拉诺厄瓜多尔总统
·竹下登 日本前首相
·拉菲尔·卡尔德拉委内瑞拉前总统
·德拉鲁阿 阿根廷前总统

客座教授/*人民大学法学院

·陈兴良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被聘为我院客座教授、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客座研究员
·张明楷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被聘为我院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客座教授
·曲新久*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被聘为我院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客座教授
·陈子平台湾东吴大学教授
被聘为我院客座教授
·虞 平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教授
被聘为我院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客座教授
·水林彪日本法律史学会代表理事(会长)、一桥大学法学院法学研究科教授
被聘为我院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客座教授
·罗克辛 德国慕尼黑大学教授
被聘为我院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客座教授
·巴瑞瑞德教授
被聘为我院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客座教授
·格莱亭格尔德国PAVIS专利代理协会董事会主席
被聘为我院客座教授
·高祥 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工商法律信息学部法学院*法律中心主任
被聘为我院客座教授
·马培德 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院长
被聘为我院客座教授
·麦克·帕默伦敦大学亚非研究所东亚法律中心主任
被聘为我院客座教授
·莫虎 莫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聘为我院客座教授
·熊选国 *人民法院副院长
被聘为我院客座教授
·松本恒雄 教授
被聘为我院客座教授
·金敏圭 教授
被聘为我院客座教授
·布律哥迈耶尔教授
被聘为我院客座教授
·瓦格纳 教授
被聘为我院客座教授
·星野英一 教授
被聘为我院客座教授
·北川善太郎 教授
被聘为我院客座教授
·库茨欧 教授
被聘为我院客座教授
·木佐茂男 教授
被聘为我院客座教授
·山口厚 教授东京大学
被聘为我院客座教授
·森际康友 教授名古屋大学
被聘为我院客座教授

兼职教授/*人民大学法学院

·王正发 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司司长
·叶 峰 *人民检察院外事局局长
·刘海年*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前任所长
·吴汉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
·吴 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政策研究室前任主任
·张智辉 *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
·沈仁干国家版权局副局长
·陈明华西北政法大学前校长
·贾 宇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
·郎 胜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主任
·胡云腾 *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郭明瑞烟台大学校长
·顾肖荣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
·敬大力 *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
·甄 贞 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鲍遂献 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
·谭世贵海南大学校长
·姜 伟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
·石泰峰中央党校副校长
·王胜明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主任
·杨 桢 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前院长
·陈兴良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被聘为我院客座教授、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客座研究员
·张明楷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被聘为我院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客座教授
·曲新久 *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被聘为我院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客座教授
·陈子平 台湾东吴大学教授
被聘为我院客座教授
·虞 平 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教授
被聘为我院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客座教授
·水林彪 日本法律史学会代表理事(会长)、一桥大学法学院法学研究科教授
被聘为我院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客座教授
·罗克辛 德国慕尼黑大学教授
被聘为我院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客座教授
·巴瑞瑞德 教授
被聘为我院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客座教授
·格莱亭格尔 德国PAVIS专利代理协会董事会主席
被聘为我院客座教授

历史回顾/*人民大学法学院

*法学会在50年的发展历程中,受到了党的三代领导集体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热情关心和大力支持。
1949年建国前夕,经毛泽东同志倡议,由董必武、林伯渠、沈钧儒、谢觉哉、邓颖超、罗瑞卿、史良、王昆仑等90多位社会著名人士发起,建立了新法学研究会筹备会。这是共和国成立的*法律团体,并与新政治学研究会筹备会、社会科学联合会一起,作为发起成立全国政协的单位之一。
1953年新**部宪法制定前夕,毛泽东、周恩来同志又请董必武同志牵头,在新法学和新政治学研究会筹备会的基础上,合并成立*政治法律学会。成立大会推举董必武任会长,沈钧儒、张志让、谢觉哉、王昆仑、柯伯年、钱端升等任副会长,并在全国设立了6个地方分会。这是共和国成立的*全国性的法律团体,先后举行过4次会员代表大会。它为废除伪法统,建立新法制,制定新**部宪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文化大革命”期间,*政治法律学会受冲击,中断活动。
“文革”结束后,在邓小平、彭真等同志的倡议下,于1979年末开始着手恢复重建*政治法律学会。
1980年7月,成立了以杨秀峰同志为主任的筹备委员会,并决定更名为*法学会。1982年7月,*法学会召开恢复重建后的*次会员代表大会,邓小平同志亲临大会接见了全体到会代表,彭真同志作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讲话,使*法学会步入了蓬勃发展的新时期。1997年1月,*法学会召开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江泽民同志亲临大会接见了全体到会代表并作了重要讲话。这篇讲话深刻揭示了"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的历史规律,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构想,吹响了*法学界、法律界迈向新世纪的号角。

对外交流/*人民大学法学院

*法学会作为对外法学交流的主渠道,半个世纪以来,积极开展与世界各国、各地区的多边交往和双边交往,充分发挥了"民间外交"的作用。
*法学会及其所属研究会,先后加入了国际宪法学协会、国际法律哲学和社会哲学协会、国际刑法学协会、国际法律学协会和亚洲与太平洋法律协会(亚太法协)、东亚行政法学研究会等国际性、地区性法律团体,并在这些团体中担任领导职务;先后派代表参加过国际犯罪学世界大会、计算机与犯罪问题世界大会、世界环境保护大会、社会保障与法律世界大会、妇女和儿童权利世界大会等。*法学会及其所属研究会,已经与世界上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团体建立了经常的联系,在学术研讨、资料交换、人才培训等方面开展了广泛的合作。据近20年来的统计,先后接待过40多个国家的1500多人次的来访,组织过68个团组,280多人次出访26个国家和地区。


*法学会及其所属研究会,先后举办过保护和促进儿童权利国际讨论会、执行《儿童权利公约》国际讨论会、青少年立法国际讨论会、诉讼法和仲裁国际讨论会、亚太法协劳动法研讨会、*--欧盟法律研讨会、中美经济法研讨会、中法社会保障法研讨会、中俄遏制有组织犯罪研讨会、东亚行政程度法研讨会等国际会议。特别是在1995年8月成功地举办了亚太法协第14届大会,有来自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200多名代表参加,江泽民主席亲临大会作了重要讲话,在国际上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据近20年来的统计,先后有来自84个国家和地区的2000多人次参加过*法学会举办的学术研讨会。通过对外法学交流,宣传了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成就,在国际上树立了法治大国的形象;了解了世界各国法学研究的动向和趋势,借鉴和吸取了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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