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背景/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重庆市教育考
试院是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09〕6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9〕265号)精神,由原重庆市招生自考办公室组建而成,挂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所属副局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职责为负责全市各类教育考试的具体事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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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一)贯彻执行国家以及本市关于
教育考试工作的
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教育考试实施方案的拟订;承办市教育委员会委托的招生具体事务工作。
(三)负责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成人高校和中等学校入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具体事务工作。
(四)承担上级
教育行政部门交办或社会有关单位委托的其它考试工作。
(五)负责教育考试的研究、宣传和服务工作。
(六)承担为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教育考试决策咨询工作。
(七)指导区县(自治县)教育*的业务工作。
(八)参与教育考试的行政执法工作。
(九)管理经市教育委员会核定总额的考试经费。
(十)承担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一)完成市教育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办公室(保卫处) 综合协调党务、政务;负责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文电文秘、机要保密、新闻宣传、舆情处置、来信来访、档案管理、后勤保卫工作;负责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办公自动化的建设与管理;负责《重庆教育考试》的编辑、出版和发行等工作。
普通高校入学考试处 参与拟订有关普通高校入学考试和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实施方案;负责相关入学考试的具体事务工作;负责具体组织重庆地区考生特殊类入学考试的相关工作;承办市教育委员会委托的普通高校和研究生招生的具体事务工作;负责调查和配合处理相关入学考试中发生的违纪作弊事件;指导区县(自治县)相关入学考试的业务工作。
成人高校和中等学校入学考试处 参与拟订有关成人高校和中等学校入学考试的实施方案;负责相关入学考试的具体事务工作;承办市教育委员会委托的成人高校和中等学校招生的具体事务工作;负责调查和配合处理相关入学考试中发生的违纪作弊事件;指导区县(自治县)相关入学考试的业务工作。
自学考试处 审核高等教育
自学考试开考专业、主考学校、开考计划及社会助学单位资格;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具体事务工作;负责拟订考试大纲和教材建设工作;指导区县(自治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业务工作;负责审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资格,颁发相关证书;负责调查和配合处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发生的违纪作弊事件;负责对主考院校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的监管。
社会考试处 承担各项社会化考试的组织、管理、宣传、推广、实施及服务工作;负责引进海外及国内其它省市有关考试项目。
命题一处 负责普通高考、
成人高考、高职单招等考试的命题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写考试大纲、考试说明及试题卷分析;负责命题教师的遴选、培训和学科命题组的组建;组织命题入闱、试测、实测结果统计分析,提供考试资料延伸服务;负责常模参照性考试题库、卷库建设。
命题二处 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命题、省级命题及社会化考试命题、水平性
检测考试命题等各类考试的命题组织实施管理工作;负责有关试题命制的抽样、测试、分析、统计工作;负责水平性考试的题库、卷库建设。
信息处 负责市教育考试院信息系统软硬件平台建设、管理、维护和技术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教育考试信息资源开发工作;负责教育考试系统的信息技术培训与考核工作;负责教育考试各类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
科研处 参与拟订教育考试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起草本市考试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相关制度,做好教育考试研究工作;负责推进考试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负责拓展性考试业务和技术研究;负责组织新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负责拟订考试评价标准;负责组织各命题项目的调研;负责标准参照性考试命题的信息资源整合研究分析工作和相关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分析。
财务处 负责经市
教育委员会核定总额的考试
经费的管理;负责拟订本单位
财务管理制度,编制财务预算和决算;根据年度综合财务预算提出重点发展项目;负责各类经济合同资金审核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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