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机构历史沿革
1957年,贵州省盲人协会筹备委员会和贵州省聋哑人协会筹备委员会成立,委员由民政、文教、卫生、劳动、体委等部门指定负责人担任,并分别吸取有代表性的盲人和聋哑人及热心于盲、聋哑人福利事业的社会人士参加。两个委员会在一起办公,负责人称为干事。1958 年,省盲人协会和省聋哑人协会成立,以筹委会的成员为主组成协会委员会。1960年,省盲人协会与省聋哑人协会合并为贵州省盲人聋哑人协会。“文化大革命”中,协会组织瘫痪,工作被迫中断。1979年9月,经省政府批准,成立了贵州省盲人聋哑人协会筹备组。
次年3月,贵州省盲人聋哑人协会成立。协会为处级单位的群众组织,由民政厅代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省盲人聋哑人协会己不能适应新形式下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要。建立全省各类残疾人统一的组织——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已经提到了省委、省政 府的议事日程。
省委、省政府对省残联的组建十分重视。省委常委召开了专门会议研究,省政府常务会议也进行了研究,并分别发了会议纪要;召开了省政府省长办公会议,专门研究了省残联的筹备工作。1988年8月,省政府批准建立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筹备组,省民政厅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省残联筹备组着手省残联的组建工作。1988年底,筹备工作已基本完成,召开代表大会的条件已经成熟,根据省政府《关于成立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的批复》([88]黔府通255号),12月28日至30日,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正式成立。省残联享受省二级局待遇,由省民政厅代管。省残联的成立,标志着我省残疾人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1996年4月,省委常委会议决定, 省残联为正厅级建制,受省政府直接领导。
省残联工作职能职责及工作简述
省残联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履行“代表、服务、管理” 职能,即代表我省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政府赋予的职责,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由省政府领导同志联系。其主要职责是:
(一) 听取残疾人的意见,反映残疾人的需求,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 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 宏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推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 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解困、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 研究、拟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相关业务进行指导与管理。
(六) 对市、州、地残疾人联合会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提出建议成意见,做好领导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七) 承担省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 指导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残疾人联合会的工作,管理各类残疾社团组织。
(九) 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 承办省委、省政府和*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书记、理事长:刘强 主持省残联全面工作,分管人事部、计财部。
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揭晓东 分管康复部、组织联络部、省残疾人康复中心。
党组成员、副理事长:黄广钦 分管教育就业部、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党组成员、副理事长:陈健 分管维权部、宣传文体部。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龙月祥 分管机关党委、办公室。
党组成员、专职纪检员:梁厚富 协助理事长分管人事部。
办公室(省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主要职责:负责会内外联系及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
文秘、机要、保密、档案、统计、会务、信息、督办、公产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后勤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省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内设信息中心。
主 任:林华新
副主任:岑 可、黎家喻
维权部:
主要职责:参与研究、拟定有关维护残疾人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监督检查《残疾人保障法》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残联系统的法制建设和政策研究;协助办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有关残疾人的议案、提案;指导和管理残疾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做好普法宣传和服务协调工作;负责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推进和残疾人的信访工作。
部 长:赵欣林
组织联络部:
主要职责:负责残疾人组织建设,协助市、州、地党委管理残疾人联合会的领导班子,培训残疾人工作者;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管理残疾人证,联络、教育、培养、表彰残疾人,了解促进残疾人福利措施的落实情况,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指导基层和社区残疾人工作,组织志愿者助残活动;指导基层残联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承担省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和省残联评议会的日常工作,办理有关涉外事务。
部 长:黎 毅
康复部:
主要职责:组织和开展残疾人残疾状况、致残原因和康复需求调查,掌握协调残疾人康复技术资源;拟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政策和工作规划、计划,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组织开展各类残疾人康复和各类残疾人辅助器具开发、供应、服务工作;指导残疾人康复行业协会的工作,开展学术交流,培训康复人才;开展残疾人康复专项统计,总结推广残疾人康复先进工作经验;承担贵州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部 长:黄毛庆
副部长:刘 樨
教育就业部
主要职责:参与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促进和开展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级中等以上教育和成人教育,推广盲文、手语;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指导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盲人按摩与盲人辅导工作;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和残疾人组织兴办福利企业;负责残疾人劳动服务网络的建设与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协助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
部 长:余品烈
宣传文体部
主要职责:宣传残疾人事业,组织开展助残活动;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体育;指导残疾人文化、体育机构的业务工作;编辑出版《贵州残联》;承担省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和省残疾人体育协会的日常工作。
部 长:袁雅庆
计划财务部
主要职责:编制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资金计划,管理事业经费和基建投资;筹集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管理机关财务,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残联系统的经费预算、基本建设和资金管理工作;承担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部 长:党德先
机关党委(人事部)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机关的目标管理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部 长:董 杰
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
主要职责:贵州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是省残联直属的正县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就业科、培训科、盲人按摩科、财务科。主要为残疾人提供以下服务:
1、 开展求职登记、职业介绍等服务,为残疾人自主择业就业提供必要的帮助;
2、 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提供必要的帮助,负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取;
3、 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
4、 开展盲人按摩培训、技能鉴定工作。
主 任:高峰
副主任:韦明章、李泽方
省残疾人康复中心
贵州省残疾人康复中心于2009年5月经省编办批准建立,为省残联所属事业单位,正县级机构规格。内设6个科室:办公室、特殊儿童科、语言听力康复科、辅助器具服务科、社会服务科、假肢矫形器装配科。
宗旨:为残疾人康复训练提供服务。
主要职责:
(一)配合制定贵州省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康复工作业务培训,宣传普及残疾人康复知识。
(三)协助建立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开展社区参加康复服务工作。
(四)负责发放、安装、检查残疾人辅助器具,为全省残疾人提供康复技术服务。
(五)承担残疾人康复科学研究工作,开展残疾人康复学术交流活动,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副主任:侯家匀(法人代表)
副主任:缪嘉龙(支部书记)、李 礼 齐小玲